关于同意珠海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证券部武胜营业处的批复
关于同意珠海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证券部武胜营业处的批复
发文单位:证监会
文 号:证监机构字[1999]19号
发布日期:1999-4-10
执行日期:1999-4-10
生效日期:1900-1-1
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特别审批武汉人保证券武胜路营业处转让珠海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鄂证监文〔1998〕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珠海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证券部武胜营业处。转让后,该证券营业部更名为“珠海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武胜证券营业部”。
二、请你办监督证券营业部转让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保证证券营业部的正常经营。同时,通知珠海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凭此批复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证券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证券法律服务的律师,该证券律师业务涉及证券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证券有关的证券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证券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证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