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文 号:农发行字[1997]263号
发布日期:1997-10-9
执行日期:1997-10-9
生效日期:1900-1-1
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勤主任职责
第三章 内勤主任坐班的要求
第四章 内勤主任任职条件
第五章 附 则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总行制定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是加强会计出纳临柜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是杜绝经济案件和差错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柜台业务直接对外发生现金收付和资金往来,本身具有很大的风险隐患,历来是金融监控的重点,设置内勤主任岗是各家银行普遍采取的有效监控措施。
内勤主任岗位的主要职责就是对重要业务事项和重要业务环节按照制度规定实行临柜把关,对违规操作及时予以纠正,从而把业务处理全过程置于制度之下,形成内控监督机制的第一道防线。我行自组建以来,会计管理在确保对外营业基础上首先抓了制度建设,短时间内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办法和制度,基本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核算体系,但是由于时间短,在内控措施方面还相对薄弱,对制度的遵守和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以致差错事故和违纪案件时有发生。随着会计业务范围的扩大,尤其是全国联行的开通和异地结算业务的即将开办,柜台业务将进一步复杂和繁重,在目前会计出纳人员新手多、业务素质不高的情况下,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
各级行要充分认识配备内勤主任和实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物色人选,抓紧调整配备。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营业部要力争在今年年底前配齐,县级支行要在明年上半年配齐。对暂时没有适合人选的,要由会计科(处)长临时顶岗,行使内勤主任的各项职责。配备内勤主任一定要坚持标准,必须由既懂业务又会操作的人员担任。对因没配备内勤主任而发生问题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营业单位的会计出纳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操作行为,提高核算质量,防止差错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纳制度》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对外办理业务的各营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内勤主任,实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
第三条 内勤主任是协助会计科(处)长专司管理柜台业务的专职人员,主要对本单位会计出纳、联行结算等柜台业务的要害部位、要害环节实施管理与监控。
第四条 内勤主任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岗位,其管理权限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工作情况要定期考核。特别优秀的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内勤主任职责
第五条 协助会计科(处)长领导与管理本单位会计出纳工作,包括组织营业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合理设置营业柜组,制定岗位职责,考核营业人员的各种业绩,组织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与竞赛。
第六条 负责会计、出纳、联行结算、财务等制度办法的贯彻落实,处理重大业务事项和疑难问题,协调各业务环节工作。
第七条 负责大额重要资金的汇划及支付事项的审查。主要包括:
(一)存放人行款项各种支款凭证的审查;
(二)贷款借据的要素、审批手续、利率、科目使用的审查;
(三)汇款、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解付以及1万元以上(含1万元)大额现金支付的审查;
(四)利息收、付的审查;
(五)应收应付款项列账的审查和清理。
第八条 监督日常重要业务。主要包括:
(一)错账冲正;
(二)联行往来报告表上报;
(三)同城票据交换清单与交换凭证的核对;
(四)各种查询、查复业务;
(五)年终决算及账务结转;
(六)会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
第九条 上述各项大额重要资金汇划及支付和日常重要业务,必须经内勤主任审批同意或签章(签字)后,才能办理账务处理。凭证上有会计主管栏的,内勤主任在会计主管栏内签章或签字;无会计主管栏的,在凭证背面签章或签字,内勤主任签章或签字的凭证必须是本营业单位的记账凭证。
第十条 监督印、押(机)、证、库房钥匙等业务用具的使用和分管。监督各种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代保管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不定期(每旬至少一次)盘查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库存数量、起讫号码,核对账实。
第十一条 监督出纳人员履行《出纳制度》。负责双人管库、钥匙分持、同进同出的监督。负责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操作顺序的监督。负责现金出入库和午休碰库、营业终了账款核对的监督。负责不定期(每旬至少一次)的查库监督。
第十二条 负责开销户的审核和会计出纳人员临时离职的交接监督。
第十三条 掌管电脑责任密码,负责按计算机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的各种监督。
第十四条 负责会计核算质量的监督。包括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务相符及账、表、簿、卡按制度规定记录。
第十五条 负责会计出纳差错和事故的报告、查找、整改。
第三章 内勤主任坐班的要求
第十六条 内勤主任要坚守岗位,不得兼做外勤和违反分管原则的内勤工作。内勤主任岗位不得空缺。内勤主任因故离岗时,由会计科(处)长代其行使职责。业务量少的县级支行的内勤主任可兼做综合性的会计工作。
第十七条 要建立坐班工作日志,对每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记录,以备查考。
第十八条 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季对坐班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第十九条 内勤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堵住重大事故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表彰奖励;内勤主任违反制度或工作失职,监督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本人应付责任,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 内勤主任任职条件
第二十条 敬业爱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 熟悉财务会计票据法规,熟练掌握会计、出纳、联行结算、财务制度办法及操作技能,能够主持和组织柜台业务核算。
第二十二条 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任职资格或大专以上学历。内勤主任享受本行(部)会计科(处)长同级副职待遇,其提名人选应报上一级财会部门审查同意,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与报批程序办理。内勤主任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总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根据辖内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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