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益森等五人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关于林益森等五人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发文单位:证监会
文 号:证监机构字[1999]23号
发布日期:1999-4-20
执行日期:1999-4-20
生效日期:1900-1-1
杭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浙证监机字〔199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林益森、郭良勇、章剑平、吕凡、费可符合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现予以确认。请你办通知该公司办理有关人员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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