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湖南省劳动厅
文 号:湘劳[1996]356号
发布日期:1996-10-30
各地、州、市劳动局(劳动人事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劳部发(1996)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此前,我省制定下发的《湖南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资格年度审查办法》[湘劳(1996)85号],与此《通知》精神—致;仍作为我省劳服企业年检认证(年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各级劳动部门和劳服企业要将年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形成规范化、经常化的工作制度,使其在规范企业行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方面发挥促进作用。各地应根据上述两文件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抄报省劳动厅和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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