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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温州平阳律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郑政办文[2003]179号

发布日期:2003-12-16

执行日期:2003-12-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驻郑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选举结果和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部分委员职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李柳身等5名同志为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李柳身 郑州市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丁世显 郑州市副市长
  委     员:李连渠 郑州市审计局局长
          石银秀 郑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潘铁明 河南省通信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王文超、康定军、赵新中、周尚德、张金贵等5位同志不再担任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文超不再担任主任委员职务,康定军不再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住房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住房法律服务的律师,该住房律师业务涉及住房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住房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住房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住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