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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温州平阳律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京政办发[2005]2号

发布日期:2005-1-28

执行日期:2005-1-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5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实事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市、区县行政督查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实事的督促检查工作,务求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取信于民。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2005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2005年北京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5年北京市将继续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集中力量办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实事,为群众谋实利。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5年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

  一、重点做好旧城区内房屋的解危排险工作,解决8000户居民的居住安全隐患问题。文物保护区内逐步推进前门东辅路及大栅栏煤市街、玉河、三眼井、烟袋斜街、白塔寺6片试点工作。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文物局、城八区政府

  二、整治北环水系北护城河西直门暗沟出口至东直门5927米河道,改善水环境,还清水质,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洪排水能力。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项目责任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西城区政府、东城区政府

  三、完成城八区65万户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任务。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八区政府

  项目责任人:市水务局焦志忠、城八区区长

  协办单位:市自来水集团

  四、实施“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年内整治三环路以内及奥运场馆周边69个“城中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城八区政府

  五、竣工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

  协办单位: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在保证已有天然气用户正常供气的基础上,发展天然气用户12万户。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燃气集团

  七、新发展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

  八、新建或改建700座标准公厕。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相关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规划委陈刚、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九、城八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郊区达到40%,六环路以外40%的平原地区实现垃圾密闭化管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相关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规划委陈刚、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十、治理五环路至六环路之间堆积量在200吨以上的36处垃圾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农委,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通州、顺义、房山、昌平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农委李进山、相关区区长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十一、完成重点街道180栋多层楼房“平改坡”;实施屋顶绿化10万平方米。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管委、城八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市园林局王仁凯、市规划委陈刚、市环保局史捍民、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城八区区长

  十二、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理申报纳税。

  完成期限:2005年6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项目负责人:市地税局王纪平

  十三、完成京顺路等100条道路的路灯改造。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城八区政府、北京电力公司

  十四、建设西沙屯―上庄―六郎庄和田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动物园、东管头和天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北京电力公司

  项目负责人:北京电力公司李一凡

  十五、建立以连锁经营为主的乡镇超市、乡村便利店400家,把大众浴池推广到郊区,建立便民浴池40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

  项目负责人:市商务局李昭、市农委李进山

  十六、首都博物馆新馆建成并试运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物局、首都博物馆新馆工程建设业主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市文物局梅宁华、首都博物馆新馆工程建设业主委员会秦德海

  十七、启动无障碍设施综合改造工程,重点完成城八区各一个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综合改造任务。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残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市残联赵春鸾、市建委刘永富、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相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十八、新增永定路邮电局、西单邮电局等6处邮电局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邮政局苏和

  十九、解决延庆、通州、朝阳、大兴、房山、顺义6个区县47个乡镇414个行政村30万农民饮用水不达标问题,年内完成安全饮水硬件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项目责任人:市水务局焦志忠、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十、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抓好50个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和就业基地建设,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0万人次,促进郊区5万农民实现非农就业。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

  项目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劳动保障局、各郊区县政府

  二十一、在密云、房山、延庆、怀柔、门头沟、昌平6个区县深山区260个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项目负责人:市广播电视局赵东鸣

  二十二、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采用以管灌、喷灌、滴灌等为主的综合节水措施,新增、改善农田节水灌溉面积2万公顷。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农业局、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

  项目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市农委李进山、市农业局雷德才、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宋希友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二十三、资助3万户农民实施户厕粪便无害化处理改造。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二十四、支持5537家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改善卫生环境,扶持20个民俗旅游示范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局

  项目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旅游局于长江

  二十五、为郊区500所中小学配备体育设施,改善郊区学校体育教学条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项目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二十六、以10个远郊区县为重点,利用财政贴息贷款,资助500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项目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协办单位:市农委

  二十七、重点支持48个农村文化中心建设,支持每个文化中心设备费10万元。重点扶植759个农村新建文化室建设,支持每个文化室设备费15万元。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负责单位:市文化局

  项目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二十八、加快推进城市微循环道路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广义街(槐柏树前街至广安门大街)、南菜园西街(西二环滨河路至南菜园路)、广渠门南小街(夕照寺路至广渠门立交桥西辅路)、松榆北路(武圣东路至西大望路)和东大桥斜街A段(工体北路至老干部宿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崇文区政府、宣武区政府、朝阳区政府

  二十九、更新环保型公交车1500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30条,调整公交站位50个,进一步规范公交车站站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三十、继续实施交通疏堵工程,打通一批“断头路”,完成五环路内30个路口渠化和交通组织优化工作,新建公交港湾15处。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园林局、市公安局

  三十一、建设20座过街天桥。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园林局、市公安局

  三十二、完成城市道路大中修60万平方米,继续实施便民路工程60万平方米,提高市区主要道路完好水平。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各有关区县政府

  三十三、继续实施“村村通油路”工程,修建油路190公里,连通行政村60个。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各有关区县政府

  三十四、实施山区公路安保工程,治理里程155公里,提高山区公路安全设施标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各有关区县政府

  三十五、在三环路(不含)外新建指路标志980套,改建指路标志900面,完成25处拥堵路口、路段的工程改造,新增公交车道15公里。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三十六、新建路口信号灯30处、路段人行过街信号灯10处;以中关村地区为中心新建200处交通信号系统控制机,并完成系统控制建设。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三十七、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3%.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建委刘永富、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交通委赵文芝、市农委李进山、市公安局马振川、各区县区县长

  三十八、在全市2230个社区和3980个行政村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使892个城市社区和1592个行政村达到“平安社区(村)”标准,居民区可防性刑事发案分别控制在社区总人口的15‰和1‰以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首都综治办

  项目负责人:首都综治办刘大为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十九、建立首都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将全市21家大型批发市场、57家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59家学生营养餐送餐企业、500家餐饮企业、25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19家屠宰企业、94家零售批发市场以及17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纳入监控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安全食品信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张志宽

  协办单位:北京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十、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体系,全年完成15万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样本的抽查检测任务。每月发布抽检结果公告,对不合格食品予以下架和退市。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张志宽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十一、完成14万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抽验任务,每季度发布药品质量抽验结果公告。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药品监督局

  项目负责人:市药品监督局冯国安

  四十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对通讯器材、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等5大类2000个样本进行监督抽检,每季度发布检测结果公告。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项目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四十三、加大对全市煤炭、车用燃油、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全年抽查煤炭样品2100个、车用燃油样品1000个、车用液化石油气样品120个,每季度发布检测结果公告。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项目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

  四十四、全面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新增100个种、养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对蔬菜、生猪及其产品实施定期抽检和公布制度。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

  项目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市农业局雷德才、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宋希友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四十五、建立正版产品销售认证示范体系,向社会推出50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积极构建正版产品流通主渠道。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

  主要责任单位:市版权局

  项目责任人:市版权局孙向东

  协办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局

  四十六、建设完善560家一级医院传染病接诊室和140家二级以上医院传染病专用门诊,改造后的用房符合传染病收治设计规范、院内感染控制流程规范等标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四十七、全面规划建设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完成覆盖山区、半山区的1486个郊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建设。

  完成时限:2005年底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四十八、为600户农村特困户翻建维修住房,为300户农村优抚对象翻建危旧住房。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责任人:市民政局赵义

  四十九、对3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新安置1500名残疾人就业(包括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000人、社区就业400人和个体就业100人),扶持10个扶贫助残基地建设,扶持4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负责单位:市残联

  项目负责人:市残联赵春鸾

  协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

  五十、为520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其中:为1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植入人工晶体,实施复明手术;为200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减免费康复训练与服务;为3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康复器材和辅助用具;为5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和智残人提供救助性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对8个精神残疾人工疗、农疗基地的食堂、厕所进行改造。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残联

  项目负责人:市残联赵春鸾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

  五十一、继续加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营造水源保护林、水土保持林等荒山造林5333公顷,爆破造林工程2000公顷,彩叶工程造林1000公顷,完善、提高和新建园林小城镇10个,新增绿化面积200公顷。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

  项目负责人: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宋希友

  协办单位:市农委、有关区县政府

  五十二、全年新建改建城市绿地500公顷,新建改建具有园林景观特色的道路100条,新建改造绿色社区和单位庭院100个。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园林局王仁凯、各区区长

  五十三、启动佛教广化寺东院、天主教长辛店教堂腾退工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宗教局

  项目负责人:市宗教局张恕贤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西城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五十四、开工修缮天坛祈年殿、颐和园佛香阁、北海琼岛古建筑群,完成西什库教堂(北堂)抢险修缮工程、法海寺藏经楼主体修复工程及太庙和戒台寺古建筑安全技防工程,长椿寺对社会开放。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园林局

  项目负责人:市文物局梅宁华、市园林局王仁凯

  协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宗教局、宣武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

  五十五、对市民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和健身指导,在全市260个行政村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项目负责人:市体育局孙康林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农委、市科委、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

民事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民事法律服务的律师,该民事律师业务涉及民事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民事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民事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