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位置:浙江省温州市律师事务所>>温州市平阳县律师>>温州平阳律师>>文章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戴文林戴文治诉高学孔房屋典当纠纷案如何处理的复函

温州平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戴文林戴文治诉高学孔房屋典当纠纷案如何处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戴文林、戴文治诉高学孔房屋典当纠纷案如何处理的复函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1993民他字第2号

发布日期:1993-2-17

执行日期:1993-2-17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戴文林、戴文治诉高学孔房屋典当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根据你院报告认定的事实,经研究认为,该案双方当事人的祖辈于1923年8月订立无典期的房屋典当契约,典当关系明确。1952年土改时,房屋典当关系没有变化。出典人出典房屋后又承租该房屋并一直居住使用,这不能成为回赎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据此,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即按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争执的房屋因出典人三十余年未提出回赎,应作绝卖处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

房屋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房屋法律服务的律师,该房屋律师业务涉及房屋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房屋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房屋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房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