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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证券营业部收购和接管过程中确保解决计算机年问题的通知

温州平阳律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证券营业部收购和接管过程中确保解决计算机年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证券营业部收购和接管过程中确保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  号:证监信息字[1999]8号

发布日期:1999-5-10

执行日期:1999-5-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直属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目前,中国证券期货业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已进入攻坚阶段,各证券经营机构必须按要求对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进行认真的自查、自改和更新升级。为确保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及时解决,避免在证券营业部转让和接管过程中出现“两不管”状态,贻误整体工作进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证监会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在证券营业部归属权转让和接管过程中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及时解决。在受理证券营业部收购申请或接管事项前,应要求收购或接管双方就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充分协商,做出具体安排,签署《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见附一、二),并分别报证监会和营业部所在辖区的证监会监管机构备案。

  二、收购协议经特监会批准生效并开始履行前,出售方公司总部对拟出售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自查结果、测试文档、所需费用及引致的事故或案件等负全部责任。自收购协议批准生效并开始履行之日起,收购方对所收购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自查结果、测试文档、所需费用及引致事故或案件等负全部责任。

  三、申请收购和接管期间,出售方或接管方应加强对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及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中技术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重视系统、数据的备份和安全,确保人员、系统、数据等顺利交接。对有意拒绝、拖延或妨碍系统、数据、文档等交接的单位和个人,证监会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各地证监会监管机构要立即对证券营业部转让申请和托管进行一次清理,要求尚处于收购审批或托管中的证券营业部双方总部补签《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

  五、各地证监会监管机构应将拟被出售、被接管和在第三次测试中发现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证券营业部列为重点跟踪和帮助对象,要求其公司总部派出技术骨干,协助解决困难。对确因技术力量不足、经费匮乏无力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证券营业部,应及时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附件:一、在证券营业部收购过程中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

  二、在证券营业部接管过程中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

  附件一:在证券营业部收购过程中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收购过程中证券营业部及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防范系统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收购双方就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向证监会承诺如下:

  一、出售方保证,在营业部收风协议经证监会批准并开始履行前,对拟出售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情况、所需费用及引致的事故或案件等负全部责任,并按原定工作计划和证监会统一部署,与出售方其他营业部同步、按时、完整地完成计算机2000年问题检查、测试和应急计划制定等工作,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更新和升级。

  二、收购方保证,自收购协议经证监会批准并开始履行之日起,对所收购证券营业部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情况、所需费用及引致的事故或案件等负全部责任,保证严格按照证监会对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规定要求,如期进行计算机2000年问题检查、测试和应急计划制定等工作,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更新和升级,确保所收购营业部信息系统安全过渡到2000年。

  三、出售方保证,在交接过程中,认真配合收购方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加强对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规范》,做好人员、系统、数据、测试记录文档等的顺利交接,并对文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本承诺书自收购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如因收购而导致任何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和个人故意拖延或停止拨付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所必需的费用,任何一方有权向证监会投诉。

  五、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收购方公司总部、出售方公司总部、拟被出售营业部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留证监会和证券营业部所在辖区证监会监管机构备案。

  出售方公司总部:         收购方公司总部: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盖   章:           盖   章:

  盖章日期:____________盖章日期:

  附件二:在证券营业部接管过程中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接管过程中证券营业部及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防范系统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接管双方就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向证监会承诺如下:

  一、接管双方保证,在证券营业部接管过程中,充分协商,就解决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所需费用、人员等做出具体书面安排,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所接管证券营业部平稳过渡到2000年。

  二、被接管方保证,在接管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配合接管方做好人员、系统、数据、测试记录文档等的顺利交接,并对文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接管方保证,正式接管证券营业部后,认真了解所接管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情况和工作进展,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要求,如期组织进行计算机2000年问题检查、测试和应急计划制定等工作,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更新和升级。

  四、本承诺书自接管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如因接管而导致任何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和个人故意拖延或停止拨付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所必需的费用,任何一方有权向证监会投诉。

  五、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接管方公司总部、被接管方公司总部、被接管证券营业部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留证监会和证券营业部所在辖区证监会监管机构备案。

  被接管方公司总部:        接管方公司总部: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盖   章:           盖   章:

  盖章日期:___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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