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位置:浙江省温州市律师事务所>>温州市平阳县律师>>温州平阳律师>>文章推荐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接管验收工作的通知

温州平阳律师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接管验收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接管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建设部

文  号:[1991]年建房管字第57号

发布日期:1991-11-26

执行日期:1991-7-1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产管理局:

  我部以建标(91)69号文,发布了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并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项标准的发布,对提高新建和原有房屋的工程质量与使用功能,明确交接各方的责任,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实施。为搞好此项工作,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标准》的宣传活动。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结合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大力宣传《标准》的目的意义,明确接管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区别,使各有关单位都了解房屋接管验收的程序、标准、职责和应承担的义务,努力把房屋施工质量和管理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大力开展《标准》的培训工作。我部正在组织专家编写《标准》的统一培训教材,并计划于明年举办培训班,组织省、市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学习,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班。

  三、认真做好房屋接管验收工作。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严格按《标准》的要求,对现行的接管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找出差距与问题,提出贯彻《标准》的措施,并认真落实。要坚持按接管验收程序办事,把好房屋质量与使用功能关;各级领导和其他部门不得以行政手段,强令房地产管理部门接管不合《标准》要求的房屋。

  四、各地加强房屋接管验收工作及贯彻执行《标准》的情况和措施,请及时函告我司。

房屋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房屋法律服务的律师,该房屋律师业务涉及房屋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房屋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房屋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房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