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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泉州市洛江区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温州平阳律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泉州市洛江区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泉州市洛江区、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文  号:闽政文[2005]480号

发布日期:2005-10-17

执行日期:2005-10-17

生效日期:1900-1-1

泉州市人民政府: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朋山岭第二隧道接线工程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地[2005]3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洛江区、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洛江区双阳镇3\^683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5397公顷);丰泽区北峰镇4\^0186公顷(其中耕地1\^0757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同时相应修改洛江区、丰泽区及双阳镇、北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土地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土地法律服务的律师,该土地律师业务涉及土地各项法律土地,包括与土地有关的土地和非诉土地等,凡遇到土地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土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