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的通知
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哈市府办发[2005]191号
发布日期:2005-10-17
执行日期:2005-10-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掌握哈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动态,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盘活土地存量资产,促进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求认真填报《哈密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使用情况调查表》(表附后),并于2005年11月30日之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土地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土地法律服务的律师,该土地律师业务涉及土地各项法律土地,包括与土地有关的土地和非诉土地等,凡遇到土地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土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