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胜县支公司搬迁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胜县支公司搬迁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
文 号:云保监复[2006]21号
发布日期:2006-2-7
执行日期:2006-2-7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胜县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国寿人险滇发[2005]57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胜县支公司由永胜县永北镇新大街26号迁至永胜县东大街灵源路口环城东路18号。
二、上述机构搬迁后,原址不得再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胜县支公司名义对外营业。
三、请及时向社会发布机构搬迁公告,避免给投保人造成不便或其他负面影响。
四、请你公司收到此文后,于20日内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办理换证事宜。
二00六年二月七日
保险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保险法律服务的律师,该保险律师业务涉及保险理赔、保险追偿、保险合同签订等与保险有关的法律事务,凡遇到该保险律师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