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尝咨询(急)案由:A先生,有间节性精神病。平时四处邻村邻乡走动,其父母很少监管。有时帮邻居做一会儿事挣包烟、一餐饭之类的。与B、C是邻乡人。B夫妻二人,有一个二岁的小孩在丈母娘家生活,C先生,与B丈母娘家是邻居,(我们)某日,C先生在家收割稻谷,A先生没事就跑去同C先生在家收割稻谷。其中C先生拒绝过A先生的帮忙(无证人证据)。在收割稻谷其间,A先生走开过一会儿。后经查,在此期间精神病发作已经把B夫妻二岁的小孩弄死。对此,C先生也很难过。B夫妻已经起诉A先生,现在已经坐牢,B夫妻起诉C先生陪尝连滞责任。现在法院判决A同C已经形成帮工关系,责任由B自己承担30%,C先生陪70%,费用有丧葬费和死亡陪尝金。请问:1、对以上判决是否合理?2、C先生认为不合理应该怎么办?如上诉,有没机会赢?3、都是农村生活,C先生无钱无能力尝还,家中仅有一间二层的平房等农村必须品。法院会对其房屋查封、变卖吗?是法院找C先生还是B夫妻直接找C先生要钱要物?4、C先生认为不合理,拒不执行。法院会对C先生进行进一步处理吗?比如会不会要C先生限时还款或要去拘留坐牢之类的吗?5、现在C应该做什么更好?
当面咨询律师。